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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山东华宇工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教学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11-30 发布人: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华宇工学院资产管理制度》等规定,经山东华宇工学院批准,我部门将进行下列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山东华宇工学院

二、项目编号:HYJ-2017005

三、项目名称:

1.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

四、交货时间: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更短的交货期。

五、交货地点:山东华宇工学院。

六、采购项目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A包:传热设备、散热器实验台、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地源热泵系统

B包:BIM教学软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符合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投标人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针对所投产品参数确认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不允许投标;

7.投标人中标后,应该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4日,登录山东华宇工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uayu.edu.cn),在网上了解相关信息。

2.招标方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资料的服务。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0日;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到华宇工学院财务处交纳200元现金(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另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 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且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给中标方,均不计利息。凭山东华宇工学院财务处盖章的收款收据到学院1#-212室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为 2017年12月10日18点;除招标方原因外,一经售出的招标文件,均不退还。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回执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邮箱为hy2551788@126.com,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盖章投标文件回执”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14日 18点。

十、媒体、联系方式、地址、开户行:

1.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华宇工学院网站

2.联系方式:

电话:0534-2551788 2551878 联系人:陈延祥 庞艳艳

3.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政编码:253034

4.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700 1849 0010 5000 4243

微信公众号

校办:0534-7023661(传真) 招生:0534-7023111/222/555 就业:0534-2550666/702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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